Temu商家发货履约规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Temu商家的履约行为,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特制定本《Temu商家履约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1.2. 本规则构成《Temu商家协议》(以下简称“商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商家协议及/或其他Temu商家规则等规定。 1.3.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项下用语含义应与其在商家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例如Temu的运营方又称“我们”)。 1.4. 本规则所称“发货”,是指商家在发货时效内上传订单对应的物流单号至店铺后台,或者通过店铺后台的在线下单发货功能操作物流下单并成功获取物流单号。 1.5. 本规则项下时效考核所涉时间均以订单收货地址所在时区为准。 1.6. 我们有权对商家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本规则、商家协议及/或其他Temu商家规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7. 除非相应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规则中的规定均适用于全部商品类型。 2. 履约时效 2.1. 履约时效包括发货时效和运输时效两部分,具体商品的发货时效和运输时效以商家在店铺后台设置为准;如未予设置的,则发货时效默认1个工作日,运输时效默认2个工作日。 2.2. 发货时效考核自订单创建之时起算,具体创建时间、发货时间等信息以系统页面显示为准。 2.3. 发货时效及/或运输时效按工作日计算的,以订单收货地址所在时区的工作日为准。如商家在店铺后台将节假日等日期设置为营业日的,则在时效考核时营业日也将被视为工作日计算在内。 2.4. 商家应当在发货时效内真实发货,并在履约时效内将商品送达至消费者并完成签收。 2.5. 如商家调整发货时效或运输时效的,对于调整前已创建的订单,商家仍应按原时效履约。 3. 延迟到货的处理 3.1. 延迟到货,是指商家未在履约时效(即发货时效与运输时效之和,下同)内将某一订单的全部商品按时、足量地送达至消费者并完成签收。如某一订单中不同商品的履约时效不同的,则该订单履约时效以较长者为准。 3.2. 商家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物流签收记录、买家陈述、相关凭证资料及/或其他相关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判定某一订单是否构成延迟到货,具体以我们判定为准。 3.3. 延迟到货订单的处理 3.3.1. 商家发生延迟到货的,我们有权按人民币40元/单的标准从商家账户中扣除赔付金。特别地,如商家账户货款按美元结算的,则上述赔付金标准相应调整为5美元/单。 3.3.2. 我们对延迟到货订单做出处理的同时,还有权视情况对部分或全部商家账户余额采取限制措施。 3.4. 我们按照本规则对延迟到货订单作出处理的,并不免除商家的实际履约义务,无论是否已经从商家账户中扣收赔付金,商家仍应就相关订单继续承担相应履约义务。 4. 虚假发货的处理 4.1. 虚假发货,是指商家在店铺后台操作上传/获取的订单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信息存在明显异常情形,或者商家上传/获取物流单号后买家在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或者商家未真实发货的其他情形。 4.2. 若商家上传/获取物流单号后,对应物流信息显示该包裹转运其他快递的,则以转运后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信息作为判断是否虚假发货的依据,多次转运的,以系统监测当时最新的物流单号为准。 4.3. 虚假发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3.1. 商家上传/获取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4.3.2. 商家上传/获取物流单号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若同一物流单号存在多条揽件信息的,则依据最后一条揽件信息的时间来判断); 4.3.3. 商家上传/获取的同一物流公司的多个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 任一单号在某一轨迹节点的轨迹时间与其他单号在相同轨迹节点的轨迹时间一致; (2) 任一单号的相邻两个轨迹节点的时间间隔与其他单号在相同的两个相邻轨迹节点的时间间隔一致; 4.3.4. 商家上传/获取物流单号的前30个自然日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其他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的; 4.3.5. 商家上传/获取的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4.3.6. 商家上传/获取的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买家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4.3.7. 商家上传/获取的物流单号对应物流轨迹出现的首个地址(例如揽件地)与该商品实际设置发货地不符; 4.3.8. 商家上传/获取的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异常或买家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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